關于開展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2015-09-09 14:57:40 點擊量:
全校各單位:
根據湖北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認定對象
未辦理教師資格證的在職在崗的專任教師(含專職輔導員)、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人員(系統講授教學計劃內一門以上課程,已取得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或醫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教學人員)。
二. 網上報名
1. 秋季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9月21日—10月9日
點擊右側“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或上方“網上申報”欄目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網上注冊,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中《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操作說明》。
三. 現場確認
1. 現場確認時間: 2015年9月22日—10月13日(有效工作日)
2. 提交的個人申請材料及要求: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封面右上角注明報名號;要求正反面打印,紙張控制在2張以內)
注:為便于申請表歸檔,附屬協和醫院申請人請在封面右上角同時注明“X”、附屬同濟醫院的注明“T”、梨園醫院的注明“L”。
②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④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
⑤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復印件
⑥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自行下載填寫,院系負責人簽字、蓋人事專用章)
⑦省資格認定體檢表1份(見附件,體檢僅限主校區校醫院、協和醫院、同濟醫院、梨園醫院;體檢表請附上血液化驗單、心電圖單)
⑧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面試、試講)各一份
⑨學校出具的專任教師證明材料(專任教師聘用合同或教師崗位調令或學校下發的聘任通知)復印件一份。
⑩教務系統打印出的最近1年以上教學課表(加蓋教務部門公章),輔導員課表可由學工部門提供。
根據湖北省教育廳文件精神,已具有副教授、教授職稱或已獲得博士學位者可以免試普通話、教育學、心理學及教育教學能力的測試,即勿需提交上述 ④、⑤、⑧材料,但須提供相應的職稱證明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其他系列高級職稱不可作為免試條件。
以上涉及的表格詳見附件,復印件請統一用A4紙,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外,其余材料不要裝訂,依序整理后用回形針夾好。申請人還需提交一寸照片一張,背后注明單位及姓名(照片請與網上報名時提交的電子版一致),所有材料在現場確認期間交所在單位匯總,各單位統一于10月13日前交到人事處教師辦。逾期將不予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省認定中心將不予受理。
四、對遺失和毀損的證書需要補發和換發的,于秋季申請認定受理材料時間內一并受理。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規范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09]17號)文件要求,申請補發或換發教師資格證書者應提交以下材料:
⑴《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見附件3)原件二份;
⑵《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一份;
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一份。
申請補發教師資格證書的,還需提交刊登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滿一個月的證書遺失聲明原件。
申請換發教師資格證書的,還應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損毀證書,以歸檔備案。
聯系人:金老師 電話:87543610
通知附件: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簡況及提交的材料清單》(由單位填寫)
2.《2015年湖北省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網上報名須知》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操作說明》
4.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表(面試、試講表)
5. 思想品德鑒定表
6. 申請教師資格證體檢表 (正反頁打印)
7.《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
人事處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