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中發〔2015〕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宣傳思想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4〕59號)、《關于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教黨〔2013〕12號)和團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在高校中深化實施“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促進青年教師社會實踐和校外掛職制度的落實,同時進一步推動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基層工作,共青團中央、中共教育部黨組印發了《關于2016年從全國高校選派團干部和青年教師到基層團組織掛職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16〕3號),共青團湖北省委、省高校工委下發了《關于2016年從全省高等學校選派團干部和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掛職工作的通知》(鄂青聯發〔2016〕15號)。根據相關文件精神,我校決定今年繼續選派團干部及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開展為期一年的掛職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選派資格條件
根據文件要求,我校可選派1名干部掛職,選派對象包括團干部、青年教師,掛職時間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期間學校將為掛職人員每月發放一定的補貼。掛職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參加工作時間一年以上;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政治素質好,具備發展潛力和培養前途,作風過硬、能吃苦、有奉獻精神。
(4)選派高校團干部以科級干部為主。
二、掛職崗位
武漢市所轄區團區委副書記或書記助理,其他縣(市、區)團委副書記。湖北省將根據報名情況優先在省內參照上一批掛職地點安排選派人員掛職,保持校地合作的連續性。
三、相關要求
1.請各單位做好宣傳動員,把抓好該項工作為培養年輕干部、青年教師的重要途徑,作為提升干部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的重要舉措。
2.請符合條件的同志填寫《2016年選派團干部和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掛職報名登記表》(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并報二級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同意,在其中一份登記表上簽署負責人意見加蓋公章后,于2016年7月11日前報校團委,同時將表格電子版發送至校團委郵箱(tuanwei@hust.edu.cn)。
3.選派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在個人自愿報名的基礎上,經基層黨組織推薦,校團委考察,組織部遴選審核后,報團省委和省高校工委審批。
聯系人:姚坦 聯系電話:87542103
附件:2016年選派團干部和青年教師到縣級團委掛職報名登記表
黨委組織部 人事處 校團委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