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據《華中科技大學啟明學院學習特優生管理辦法》(校教[2008]115號文)精神,學校將開展2013~2014學年度本科特優生的選拔與培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
2011級、2012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選拔條件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參加特優生評選:
(一)品行端正、志向明確、具有突出專業特長,且能管理好自己的學習;
(二)在本學科的課外科技活動、專業實踐、社會實踐活動中成績特別突出;
(三)有較強的自主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意識和發展潛力,且各門必修課的平均成績在專業班級排名前5%,各類實驗班、提高班為前25%,所學課程全部通過考試(核);藝術類本科特優生選拔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在各類競賽中,獲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勵(不含文藝類方面獲獎)。
符合選拔條件(四)者申報名額單列,不受附件1所列申報名額限制。
三、申請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選拔條件的學生提出申請,填寫《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特優生申報表》,交院(系)學生工作組;
(二)院(系)學生工作組負責特優生的初評工作,核實申報表的內容,并對填寫申報表的學生進行品行甄別,報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學工作負責人;
(三)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學工作負責人和院(系)教學委員會負責對初評甑別后的候選學生進行全面審查考核,確定推薦名單;
(四)院(系)根據推薦名單,填寫《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特優生申報匯總表》,經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學工作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加蓋院(系)公章,于10月16日下午5點之前交到學院213辦公室;
(五)啟明學院組織專家對特優生申報材料進行復審,確定本年度特優生公示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校領導審批。
四、提交材料清單
(一)《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特優生申報表》一式兩份;
(二)《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特優生申報匯總表》一份。
各院(系)在選拔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校教[2008]115號文的要求,全面考核,嚴格把關,對本院(系)特優生候選人在自主學習、主動實踐和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在今后的培養過程中,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認真落實特優生培養方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