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員做退站處理的公告
根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2017】20號)規定,按照《關于對違反規定博士后人員辦理退站的通知》(中博基字【2018】15號)要求:在站時間超過6年的博士后人員,設站單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須予以退站。
為規定博士后管理,研究決定對R.sankar超期在站博士后做退站處理。
附表:按退站處理博士后名單
序號 |
姓名 |
博士后編號 |
進站時間 |
1 |
R.sankar |
76404 |
2009-07-08 |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