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比利時弗蘭德研究基金會(FWO)的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雙方每年共同資助中比研究人員之間的合作交流項目。
一、 項目說明
1. 資助領域:無領域限制。
2. 資助強度:中方資助強度為每項不超過10萬元人民幣,僅限經費預算表格中的第5項“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欄,全部為直接經費。
3. 資助內容:人員交流互訪所需的國際旅費、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根據雙方協議,雙方負責資助本國科學家為開展雙邊交流所需的出訪國際旅費,以及接待對方國科學家來華的住宿費、伙食費、城市間交通費等。
4. 合作起止時間:2年(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
二、 申請資格
1. 中方申請人須是2018年12月31日(含)以后結題的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合作交流應密切圍繞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
2. 中比雙方申請人需分別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和比利時弗蘭德研究基金會(FWO)遞交項目申請,單方申請將不予受理。
3. 更多關于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 限項規定
本項目屬于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
1. 不受“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制。
2. 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3項”規定的限制。
3. 更多關于限項規定的說明,請見《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 申報要求
1. 在線填報申請書路徑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FWO(中比)”,然后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在研基金項目的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申請人完成中文申請書填寫并點擊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紙質申請書。
2. 在線提交附件材料
除了在線填寫提交中文申請書,中方申請人還須在ISIS系統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中方申請人和出訪人員、比方申請人和來訪人員的個人簡歷;
2) 合作協議(協議模板見附件)。中比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內容、交流計劃及知識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簽署合作交流協議。
3. 申請書填寫說明
中比雙方申請書中的項目名稱(中英文)、雙方依托單位(中英文)和雙方項目負責人(默認為“中方人信息”欄目和“境外合作人員”欄目的第一人)應嚴格一致。
在“項目執行計劃”欄目,應按照交流年度,詳細列出出訪及來訪人員姓名、出訪及來訪日期和擬開展的研究工作內容。出訪人員必須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課題組成員,不包括學生(在職博士或研究生除外)。
在“預算說明書”欄目,應按照“項目執行計劃”的內容,按交流年度為出訪人員的國際旅費、來訪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制定詳細預算。
4. 以上全部材料在線成功提交后,打印系統生成的PDF文件。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須經依托單位科研處登陸ISIS系統審核確認,紙質申請書及附件經依托單位蓋章確認后,寄送1份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101房間,郵編100085,電話:010-62328591)。
5.電子版申請書務必于2017年5月8日12:00前在ISIS系統中提交,并聯系科發院縱向處進行審核。
6、請于2017年5月8日15:00前提交紙質版申請書(雙面打印)一式三份。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歐洲處詢問。
五、 結果公布
2017年底網上公布審批結果,獲批準的合作項目自2018年1月1日開始執行。
六、 項目聯系人
聯系人:黃禮平 陳小鋒 電話:027-87543032
中方聯系人:徐進 范英杰 電 話:010-62325351
Email:xujin@nsfc.gov.cn
中方申請人在線填寫申請書過程中如遇到技術問題,可聯系我委ISIS系統技術支持。
電 話:010-62317474
比方聯系人:dr. ir. Isabelle Verbaeys
電 話:+32 2 550 15 31
Email: Isabelle.Verbaeys@fwo.be
附件:合作協議模板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