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科技部國際合作司關于征集中波(蘭)、中塞(爾維亞)、中馬(其頓)科技合作委員會例會交流項目的通知》,現征集相關例會交流合作項目建議。
一、申報要求
(一)合作項目領域應符合國家科技發展規劃。支持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裝備)研發/引進/走出去項目。中波(蘭)、中塞(爾維亞)例會交流項目征集領域不限。中馬(其頓)例會交流項目重點征集領域為:能源(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等)、納米技術,生物技術、信息科學與技術、農業食品、遺傳學、環境保護、地震學與地震工程。
(二)合作項目應于兩年內執行完畢或取得階段性成果。
(三)對于被列入中波、中塞、中馬例會議定書的交流項目,兩國科技主管部門將共同資助合作雙方在項目執行期內進行一次互訪。項目所需其他經費由項目執行單位自籌。
二、申報辦法
(一)中國科技部和波蘭科學與高等教育部、塞爾維亞教育與科學技術發展部、馬其頓教育科學部分別發布征集通知,中外雙方項目合作單位須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單方申報的項目無效。雙方提交材料的項目英文名稱、中外合作單位和項目申請人必須一致。
(二)申報單位填寫“科技例會交流項目申請表”(附件1)和“項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科技例會交流項目申請表”打印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加蓋院系公章。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的項目在評審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報送“科技例會交流項目申請表”的同時,請將“科技例會交流項目申請表”和“項目基本信息表”的電子版發送至kfyzxc@hust.edu.cn,郵件主題請分別注明“申報中波、中塞或中馬科技例會交流項目”。未提交紙質版或電子版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三、項目申報及發布項目執行通知時間
(一)從即日起開始申報,中波(蘭)、中塞(爾維亞)例會交流項目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21日,中馬(其頓)例會交流項目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8日。
(二)項目執行通知將于本屆例會結束后發送至各項目推薦部門,由各項目推薦部門通知項目執行單位。未入選的項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聯系人信息
(一)中方聯系人: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亞處 孫雪萍(政策咨詢)
電 話:010-58881370
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亞非與獨聯體處 于倩文(材料報送)
電話:010-68515510,68598026
傳真:010-68515808
電子郵箱:yuqw@cstec.org.cn
地址:北京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 郵編:100045
(二)波方聯系人:
波蘭科學與高等教育部Ma?gorzata Piatek女士
電話:+48 22 529 23 61
電子郵箱:Malgorzata.Piatek@mnisw.gov.pl
(三)塞方聯系人:
塞爾維亞教育與科學技術發展部Svetlana Bogdanovi?女士
電話:+381 (0)11 3616-529
電子郵箱:svetlana.bogdanovic@mpn.gov.rs
(四)馬方聯系人:
馬其頓教育科學部Olga Dukovska-Atov女士
電話:00389-023140185
電子郵箱:olga.dukovska@mon.gov.mk
(五)我校聯系方式:
學院聯系人:黃禮平,陳小鋒 電話:027-87543032
科發院聯系人:劉榮 電話:87558293 kfyzxc@hust.edu.cn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