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學校縱向科研項目的過程管理尤其是結題管理,按照學校的總體要求,對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底以前的應結題而未結題的項目(課題)進行結題清理,結題必須提供相關證明,現通知如下:
一、有關結題材料的項目/課題說明
應結題未結題課題清單見附件,請各位課題負責人提供結題材料。
1.重點清理 2014年12月底以前應結題而未結題的科研項目(課題)。要求必須清理完畢。對于有客觀原因(例如牽頭單位未結題等原因),無法提供結題證明材料,則由項目負責人說明具體情況,并由院系科研負責人簽署明確意見,加蓋院系公章。
2.加快推進2015年1月-2015年12月應結題科研項目的結題驗收。
二、材料報送具體要求
科發院將依據科研項目(課題)負責人提供的結題證明材料,在科研管理系統中進行結題標注。現將結題證明材料要求如下:
1.已經結題的科研項目需提供項目(課題)主管部門或組織部門提供的正式結題證明材料。
2.如果項目(課題)為參與,可請牽頭單位出具結題或驗收證明。
3.如項目(課題)的主管部門、組織部門或牽頭單位因各種原因無法提供結題證明,但事實課題已經完成,可以填寫校內結題登記表(登記表詳見附件),由院系分管科研負責人簽字加蓋院系公章后,以院系為單位集中報送。
4.保送時間及地點:請各項目負責人務必于2016年4月17日前將結題證明材料報送至學院辦公室。
三、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學 院:曾 麗 電話87543032
縱向處:林煥翊、馬向陽 電話027-87558293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