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華中科技大學教師職務聘任實施細則>的通知》(校人[2012]24號)及《華中科技大學關于實施教師高級職務校外同行專家學術評議工作暫行辦法》(校人[2011]24號),今年將繼續開展空缺教師崗位聘任工作,通訊評議工作由各院系參照上述文件組織開展。現將有關通訊評議工作通知如下:
一、送審材料
1.《華中科技大學申請教師高級職務校外同行專家學術評議表》(教學科研并重崗及科研崗,附件1);
2.《華中科技大學申請教師高級職務校外同行專家學術評議送審材料》(附件2)。
二、有關要求
1. 申報人提交的送審材料,各院系需認真審核,審核無誤后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總支公章;
2. 各院系需將申報人送審材料及評議結果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兩天;
3. 各院系于10月30日前將《校外通訊評議結果一覽表》(附件3)及申請人《華中科技大學校外同行專家學術水平評議表》(附件1,含評議結果)復印件報校聘辦。
三、有關說明
1. 國內送審單位原則上選擇排名靠前的985高校,或相關學科排名全國前列且為國家重點學科的重點高校。
2. 申報教學崗及社會服務崗教師高級崗位是否送審通訊評議材料由各院系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
3. 各院系進行通訊評議工作中,如有需要提供給送審單位聯系函等材料的,請聯系校聘辦。
聯 系 人: 劉莉
聯系電話:87543610 87543710
校教師聘任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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