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學校深化綜合改革方案,加快我院國際化進程,參照華中科技大學國際交流處設立國際交流與合作重點項目原則,化學與化工學院特向全院開展征集2015年國際交流與合作重點項目。
一、建設目標
推動我院與世界一流大學和科研機構的合作交流,打造具有國際學術對話能力的高水平教師隊伍,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素質創新人才,造就具備國際競爭力的學科群,提升學院在國際上的學術影響力和辦學聲譽。
二、指導思想
國際交流重點項目將結合學校《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深化綜合改革方案》等規劃中提出的總體目標,分步驟、有重點地支持有成效、瞄準高端的國際學術與交流活動。
三、資助類別
A類:海外高層次來訪
1.建設目標:本項目旨在通過資助聘請海外高層次專家前來講學或短期訪問,保持與世界前沿研究領域的互動,從而進一步提升學科的影響力,提高學校、學院在國際上的知名度。
2.聘請對象:
● 諾貝爾獎獲得者;
● 國外科學院/工程院院士;
● 世界一流大學教授;
● 國際學術界享有較高學術地位的知名專家。
3.資助范圍及標準:
14天以內的學術講座、短期訪問(不含授課)。
專家的往返國際旅費(含國內轉乘)、工作期間的住宿費、交通費、一次講座酬金、一次接待費和生活補貼。
資助標準參見《華中科技大學外國文教專家管理辦法》(校外〔2014〕22號)執行。
B類:舉辦高水平國際會議
1.建設目標
通過支持主辦或承辦高水平國際會議,推動我院師生主動參與國際學術主流事務,參與國際組織政策、規則、標準等研究與制定,加強學院各學科在本領域內的國際學術影響。
2.申報要求
主辦或承辦國際會議需按程序提前申報,獲得教育部國際會議批復后方可申請此項資助。
3.資助對象
與國際一流大學(學術機構)聯合舉辦的國際學術會議。
諾貝爾獎獲得者或者世界頂尖專家參與的國際學術會議。
學院優先發展學科、新興交叉學科所舉辦的高層次國際學術會議。
4.資助范圍與額度
國際會議原則上采取“以會養會”的原則。
2015年高水平國際會議僅資助實際參加國際會議并做主旨發言的外籍專家的有關費用。包括專家本人來華國際旅費(含國內轉乘)、會議期間住宿費以及勞務費和一次性接待費用。資助標準參照上述“海外高層次來訪”項目執行。
原則上一個國際會議資助的專家不超過3人。
C類:參加高水平國際會議
1.建設目標
通過資助學院師生參加高水平國際會議,進一步提高我院師生國際化水平,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人才,開拓學術視野,加強學院各學科在本領域內的國際學術影響。
2.申報要求
獲得國際會議邀請函,老師做邀請報告,學生做口頭報告或墻報展示。
3.資助對象
國際一流大學(學術機構)舉辦的國際學術會議。
諾貝爾獎獲得者或者世界頂尖專家參與的國際學術會議。
優先發展學科、新興交叉學科所舉辦的高層次國際學術會議。
4.資助范圍與額度
師生出國(境)差旅費:參考華中科技大學財務處有關出國境要求和標準執行;原則上一個國際會議資助不超過3人(包括老師和學生)。
四、項目申報與管理
1.項目申請人分別填寫相應的申報書(見附件),并于2015年4月21日前將申報書及附件材料發送至:zenglihust@hust.edu.cn,紙質版一式兩份交至學院辦公室。
2.學院組織有關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遴選,確定資助項目。
3.項目執行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項目完成后一個月內,項目負責人將項目總結表及照片電子版發給學院外事專員。
5.項目獲學院資助后,負責人嚴格按照申報書中的要求執行項目。如有訪問時間變更或無法順利完成,應提前15天提交書面報告至學院說明原因,否則學院將酌減或取消經費資助。
聯系人:曾麗
聯系電話:87543032
郵箱:zenglihust@hust.edu.cn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