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的立項程序為:首先由研究者提出立項建議,再由基金委請專家論證,論證通過后再發布項目指南。因此,請有研究基礎和研究實力的教師提出建議書,紙質版兩份,電子版一份于4月20日前交至學院辦公室。
重點項目建議書撰寫題綱(供參考)
1、建議研究項目的名稱、性質、所屬學科范圍及起止年月
2、建議作為重點項目的理由(科學意義、國內外研究概況和發展趨勢、研究水平)
3、建議的研究內容和目標,擬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及創新點,預期研究成果。
4、本研究領域已具備的條件(研究工作基礎,實驗條件)
5、建議研究項目學術帶頭人及承擔研究單位
6、經費概算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