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遴選2013年度哈佛大學博士后項目留學人員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經教育部批準,為加強我國重點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與國外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培養高層次人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哈佛大學開展合作,從我國有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選派教學、科研骨干赴哈佛大學進行為期一學年(10個月)的研究。
現將2013年度選派赴哈佛大學進行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薦工作應貫徹落實“按需派遣,保證質量,學用一致”的方針,在個人申報的基礎上,由所在單位推薦。推薦人選應德才兼備,具有按期回國服務的強烈責任心和使命感,具備突出的學術科研、教學水平,至少已在校工作2年,年齡一般不超過45歲,已獲得博士學位,外語水平已符合國家出國留學要求及哈佛大學的要求(參照《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
二、推薦人選的主要專業為:數學、物理學、化學、經濟學、生物物理學、人類學、天文學、社會學等。請申請人員登陸哈佛大學文理研究院(The Graduate School of Arts and Sciences)網站(http://www.gsas.harvard.edu),認真查閱相關專業方向及研究領域,與哈佛大學文理學院相關導師建立聯系并獲得其邀請信。
三、2013年2月20日前,申請人應按項目要求對外聯系,提交對外申請材料并取得外方邀請。申請人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在2013年2月20日至2月28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向國家留學基金委美大部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四、經批準錄取的留學人員將于2013年8月派出,留學期限為10個月。留學人員在哈佛大學留學期間的學費、醫療保險費由哈佛大學提供,生活費及往返國際旅費由國家留學基金提供。
五、該項目實行差額錄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和哈佛大學將分別對候選人材料進行評審。錄取人員須按國家公派留學人員選派辦法的規定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交納保證金等手續。
六、留學基金委美大事務部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英振
電話:010-66093916 傳真:010-66093945
地址:北京西城區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100044)
七、請申請人將書面申報材料于2013年1月23日前提交人事處教師辦陳敏
人事處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