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項目的通知
作者: 發布:2014-05-20 00:48:32 點擊量:
關于做好201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國家留學基金委今年繼續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選拔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赴國外從事訪問交流?,F就做好我校2013年選派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申報的項目
請認真查閱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上《2013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指南》(http://www.csc.edu.cn/Chuguo/d084191b7c874a51bc8655f2e4116e77.shtml),確認申報國別及申報項目名稱,了解各種選派類別條件。
二、選派類別和留學期限
高級研究學者的留學期限:3-6個月;
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研究)的留學期限:3-12個月。
優先資助《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重點領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
三、申請人條件:
1. 我校正式在編在崗的教學科研人員,身心健康。
2. 符合《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人員選撥簡章》(見附件1)的基本要求。
3. 外語水平需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見附件2)規定的要求。外語本科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兩年內WSK考試成績單復印件;近十年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或連續工作一年以上證明材料;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結業證書復印件;參加其他類型外語考試成績單復印件。
4.申請人在申報時已獲得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
5. 優先推薦選派條件:
兩院院士、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申請高級研究學者的人員及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入選者申請訪問學者(含博士后)的人員,經資格審核后免予專家評審,直接錄取。評審時,對外語合格的申請人將予以優先考慮。
四、申請程序:
1. 申請者須在2013年3月1日之前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填寫《華中科技大學教師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表》(見附件3),由院系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2. 網上報名:請于2013年3月1日--3月7日期間登錄留學管理信息平臺 (http://apply.csc.edu.cn) 進行網上報名,填表方法詳見(http://www.csc.edu.cn/Chuguo/8a1f6e5bf0f94699aebc3765694765e7.shtml),填寫《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非學生類)。網上申報時須提交一寸電子照片。
3. 請務必認真檢查填寫的各項內容,受理機構名稱為“湖北省教育廳”,提交后系統將自動生成《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和《單位推薦意見表》,以上表格請打印一份,并在表格首頁相應處貼上照片,“申請人保證”一欄務必要本人簽字。
4.《單位推薦意見表》的填寫要求請參見附件5。“單位推薦意見”的電子檔須和紙質版的內容一致,請于2012年3月7日前將推薦意見內容發至本單位負責老師審核、匯總,再發至人事處聯系人郵箱。
5. 申請人請按照留學基金委《關于準備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非學生類申請人用)》的要求準備申請材料,并于2013年3月4日前將所有申請材料交各單位審核。
五、申請截止時間:
各單位請于2013年3月2日前將本單位申報人情況匯總,填寫《華中科技大學申報2013年國家公派訪問學者推薦人匯總表》,表格電子檔發至郵箱:rscchenmin@hust.edu.cn(注:郵件主題為:公派出國+各院系單位的名稱及人數)。其余申請材料審核無誤后請于2012年3月8日前報送人事處。
六、注意事項:
本項目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為一年(至201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予辦理任何延期、改派國別的手續。請各單位負責人做好本單位教師出國研修的統籌規劃、妥善安排、有計劃有針對性地推薦。
人事處聯系人: 陳老師 電話:87543610 郵箱:rscchenmin@hust.edu.cn
附件材料見人事處網頁通知
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