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3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附 件: 1、附件1:申報表.docx
2、附件2:推薦表.docx
3、附件3:匯總表.xls
4、2013香江學者計劃申報項目.xls
(以上附件已上傳到本網頁“表格下載”中)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解放軍總政治部干部部,中國科學院人事教育局,有關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
為有效結合內地與香港的人才資源和研究資源優勢,共同促進國家科技和社會經濟發展,自2011年起,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與香港學者協會共同實施內地與香港聯合培養博士后研究人員計劃(“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員赴港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現就做好2013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報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學者計劃”主要內容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內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后研究,為期兩年。2013年度擬選派50人,資助經費為每年15萬元人民幣和15萬元港幣,主要用于支付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科研補助、醫療保險及往返旅費。
“香江學者計劃”人員視為內地派出單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員,需在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登記備案。
二、申報條件
申請人為教育部“985”高校、“211”高校、中國科學院、優秀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或在職科研人員,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在35歲以下。
(二)獲得博士學位(或獲得校級通過博士學位答辯的決議證明),身體健康。
(三)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
(四)擁有下列學術或科研經歷之一:
1.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等;
2.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加“863”、“973”、國家知識創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
3.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號以及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
4.單位的學術技術帶頭人或后備人才的重點培養對象。
三、遴選原則
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
四、申報程序
(一)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崗位需求和招聘職位將于2013年2月上旬公布,請有關人員關注中國博士后網站chinapostdoctor.org.cn,每人限報一個項目。
(二)遞交申報材料
申請人按照“香江學者計劃”申報項目信息向博士學位在讀高校和科研院所,所在的博士后設站單位,或在職單位遞交申報材料。
1.申請人材料
《“香江學者計劃”申報表》(簡稱《申報表》)及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合訂本一式2份(A4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申報材料須制成電子版,并刻制在1張光盤上,隨紙介材料一同上報。
主要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科研學術獎勵或專利證書、重要的學術稱號或榮譽稱號證書、學術專著的版權頁或重要學術論文等。
申報材料要簡明,介紹性文字要準確、寫實、重點突出。獲獎成果需注明頒獎單位和獲獎時間、等級、位次(用“位次/人數”表示);著作、論文需注明出版社、發表刊物名稱,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請單位材料
(1)《“香江學者計劃”單位人選推薦表》(簡稱《推薦表》),每位申請人一份。
(2)《“香江學者計劃”單位推薦人選匯總表》(簡稱《匯總表》),每個單位一份。《匯總表》須制成電子版,并刻制在1張光盤上,隨紙介材料一同上報。
(三)審核申報材料
受理申請的單位需認真審核材料(申報材料如涉密,請做好脫密處理)并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匯總審核后報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部隊院校和科研院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干部部匯總審核后報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在京的高等院校審核并匯總材料后直接提交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中國科學院的科研院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由中國科學院人事教育局審核并匯總材料后報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
(四)確定人選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按照候選人數和入選人數2:1的比例確定候選人并提供給港方。港方對候選人進行第二次遴選,最終確定人選,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將通知“香江學者計劃”赴港人員所在單位及本人。
五、有關要求
1.申報截止日期為2013年3月30日,以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2.申報材料若存在不實或偽造內容,一經查證,將自動取消資格。
3.推薦單位應督促獲資助人員按期完成赴港的科研工作。
4.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博士后評估與服務處
郵 編:100083
電 話:010-62335025
傳 真:010-62335012
聯系人:柴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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