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nèi)各院系:
根據(jù)中組部、國家外國專家局、省委組織部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第一批“外專計劃”申報評審情況,現(xiàn)就實施“外專計劃”第二批(3月份)、第三批(7月份)申報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外專計劃”申報主體為國內(nèi)非外資各類項目單位。
二、申報標準
“外專計劃”重點引進長期項目非華裔外國專家(引進后至少連續(xù)來華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個月)。申報人應符合“計劃”引才標準。考慮到外國專家的實際情況,申報人年齡可放寬到65歲。
三、申報要求
1、申報人在申報“外專計劃”時,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nèi)工作;已經(jīng)在國內(nèi)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該批次截止日前6個月內(nèi),即申報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或合作意向中確定的工作起始時間應在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間(第二批)和2012年1月至7月間(第三批)。
2、根據(jù)第一批“外專計劃”申報和評審情況,申報材料的格式有所優(yōu)化、改進。第一批申報時未在截止日期前上報材料的地區(qū)和單位,請下載最新表格,按此要求重新填寫、申報。
3、申報人選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協(xié)議或合作意向,承諾入選后全職來華工作并在申報書“工作設想”一欄中明確工作目標、預期貢獻等。
4、申報人應客觀、如實填寫申報材料,不得空項、漏項,不得弄虛作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要各負其責、嚴格審核把關。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申報人的參評資格,并暫停用人單位一年內(nèi)的申報資格。
5、項目暫不涉及人文社科領域。
6、申報人不得連續(xù)申報,最多可申報兩次。
四、申報材料
1、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附件、申報人其它個人信息表、評審演示PPT、“外專計劃”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附件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護照復印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職證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論文論著、專利證書、產(chǎn)品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所獲獎勵證書復印件、申請人個人陳述視頻資料等。
2、申報書和附件請分別裝訂,申報人其它個人信息表和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另附。請報送紙質(zhì)申報材料4份,電子文檔1份,電子文檔內(nèi)容需與紙質(zhì)材料一致。
3、請將每位申報人的紙質(zhì)材料裝入獨立文件袋,并注明申報人英文全名。每位申報人的電子材料(包括電子版申報書、附件、申報人其他個人信息表、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評審演示PPT、JPG格式110*140像素照片放入一個文件夾內(nèi),并以“申報人英文全名+申報單位名稱”的方式命名文件夾)統(tǒng)一刻錄一張光盤后,隨紙質(zhì)材料一起上報。
4、申報截止時間分別為2012年3月2日(第二批)和7月2日(第三批)。
五、其它事項
1、申報材料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報國際交流處,由國際交流處審核后,統(tǒng)一上報湖北省外國專家局。
2、申報材料文本見附件下載或登陸“計劃”網(wǎng)站(www.1000plan.org) 或國家外國專家局網(wǎng)(www.safea.gov.cn)下載,請勿改動電子表格格式。
3、請校內(nèi)各院系抓住機遇,拓寬渠道,積極物色適合人選,爭取引進更多高層次外國專家,用好國家引才政策。
如有疑問,歡迎垂詢校國際交流處。
國際交流處聯(lián)系人:李平平
電話:027-87542257
Email:renee2004@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