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與化工學院關于推薦2018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華中科技大學教務處《關于做好我校2018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學院研究決定,將具體工作實施辦法制定如下:
一、化學與化工學院2018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
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院推免生推薦管理辦法以及推免生的選拔、考核。
成員如下:
組長:李濤
副組長:龔躍法,吳疆鄂
成員:朱錦濤,劉煉,唐明毅,吳映輝
二、推免生推薦條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應屆畢業生;
2.品行端正,無任何違法違紀處分記錄;
3.加權平均成績居本年級專業排名的前50%;
4.通過國家大學外語四級考試;
5.修讀本專業核心課程無不及格記錄。
三、推免指標分配
化學 |
應化 |
化工 |
總和 |
|
學生人數 |
22 |
56 |
50 |
128 |
推免指標 |
6 |
11 |
10 |
27 |
定向指標 |
國光1個 |
創新團隊1個 |
質子團隊1個 |
4 |
華中師范大學補償計劃1名 |
四、專業核心課程
專業核心課程認定:
化學與應化專業:無機化學 分析化學 有機化學 物理化學 高分子化學
化工專業:微積分 化工原理 化學反應工程 化工工藝學 物理化學
五、綜合成績評定
1. 綜合成績 = 平時成績+獎勵分*30%。
平時成績為前三年必修課及自選專業選修課(化學選5門,應化和化工選3門)歷年加權,以重修前考試成績確定(以HUB系統中重修前加權成績為準)。
2. 前三學年有必修課及專業選修課成績不及格的學生不能獲得免推資格。
六、推薦免試研究生獎勵細則
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在《華中科技大學推薦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獎勵細則》的基礎上增加如下獎勵:
1. 獲湖北省大學生化學實驗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者,分別獎勵1分、0.5分;
2. 獲湖北省大學生化學創新成果(論文)大賽一等獎、二等獎者,分別獎勵1分、0.5分;
3. 獲“三井杯”全國化工設計大賽全國特等獎、一等獎者,分別獎勵1.5分、1分,獲華中賽區一等獎者獎勵1分,其他獎項參照說明。
4. 獲全國大學生化工實驗大賽全國一等獎、二等獎者,分別獎勵1.5分、1分,獲中南賽區一等獎者獎勵1分。
5. 獲“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同學,限排名前四的同學享受指標單列,其他同學(限排名前五)按照附件二41-42(省賽標準)進行加分。
6. 獲我院“五星寢室評比”總分一等獎的同學,獎勵0.5分;獲得總分二等獎的同學,獎勵0.2分;歷年獲得多次獎勵的同學,加分上限為1分。
七、破格推免生推薦條件
按學校規定細則執行。
八、推免生工作流程
1. 學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本院推免生推薦管理辦法,并提交至教務處審核備案(9月11日前);
2. 學院向學生公布推免生推薦管理辦法及推免生指標分配計劃(9月11日前);
3. 學院進行推免生選拔、考核;加權平均成績均統一按照重修前課程成績計算并排名,擇優確定推免生名單并在學院內公示(9月18日前);
4. 選拔2+3輔導員、研究生支教團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的推免生由學生處根據教育部和學校下發的年度計劃,公布用人信息,面向全校各院(系)公開招聘(9月19日前);
5. 學校推免生專家評審小組評定由院(系)提出的申請破格推免的學生材料,評選出破格推免生名單,并由學生所在院(系)張榜公示(9月12日前);
6. 學院依據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下稱推免服務系統)要求填報推免生表格,表單格式及基礎數據由教務處提供(9月20日前);
7. 學院上報推免生名單及推免生信息表到教務處(9月21日前);
8. 教務處向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交2018屆擬公布推免生名單,經領導小組決議通過后,向社會公示;(9月21日)
9. 教務處向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報2018屆我校推免生名單(9月22日)。
推免工作全部結束前,請所有相關同學妥善保留各類加分證書原件,以備查詢。
如各位同學對《實施辦法》有異議,請將意見發送至tmyhuster@hust.edu.cn。
化學與化工學院
二O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