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注意事項:
1、認真閱讀項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寫申請書。
2、電子版申請書務必于2017年9月8日12:00前在ISIS系統中提交,并聯系科發院基金辦進行審核。
3、請于2017年9月8日15:00前提交紙質版申請書(雙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時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4、聯合基金項目紙質版申請書由科發院統一報送。
5、聯系人:陳小鋒,黃禮平 電話:027-87543032
化學與化工學院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青海省人民政府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2017年度項目指南
一、設立宗旨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青海省人民政府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以下簡稱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旨在充分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導向作用,用于資助解決制約青海柴達木盆地鹽湖資源綜合利用開發的基礎性科研瓶頸問題,提升青海省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的科技創新水平和能力,促使青海省豐富的鹽湖資源優勢有效轉化為經濟優勢和科技優勢,使青海鹽湖資源開發利用繼續保持全國領先的優勢,并引領中國鹽湖資源產業的發展,促進青海省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實施原則
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面向全國,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組成部分。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負責受理申請,有關項目申請、評審和管理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執行。
三、2017年度資助計劃、資助領域和研究方向
本聯合基金2017年度計劃安排項目資助直接費用1680萬元,主要根據鹽湖產業研究領域技術需求發布3個重點資助方向,擬資助集成項目3項。每個集成項目申請應包含重點資助方向下的所有研究內容,不得以其中一個或部分研究內容申請。
集成項目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研究期限應填寫“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直接費用平均資助強度約為560萬元/項。重點資助方向如下:
(一)鹽湖基礎數據。
1.構建同時含Li, Na, K, Rb, Cs, Mg, Ca // SO42-, Cl-, B4O72--H2O多溫多相、多組分體系溶解度相圖熱力學模擬系統;
2.解決上述熱力學框架構建過程中的模型確定、多維表達、多維計算等關鍵科學問題,為鹽湖化工產品分離及材料制備過程提供理論支撐。
(二)用于鹽湖資源有效提取分離的過程強化新方法。
1.揭示原鹵在蒸發、濃縮、加工過程中鋰資源遷移規律,發展鋰資源高效回收的過程強化新方法;
2.發展高鋰回收率的新工藝和新方法(以原鹵計,鋰回收率大于80 %,碳酸鋰中鈉離子含量小于200 ppm)。
(三)鹽湖資源的有效利用與產品工程。
1.先進鎂基建材;
2.高性能鎂基能源材料;
3.鎂基功能材料。
四、申報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條件。
本聯合基金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申請人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
(二)限項規定。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戰略研究項目)、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直接費用大于200萬元/項的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僅限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負責人承擔,作為參與者不限)、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含承擔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和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應急管理項目。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正式接收申請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作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以及獲資助后,計入限項。
2.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本聯合基金申請書報送日期為2017年9月4日至8日16時。
2.本聯合基金面向全國,歡迎符合條件的科學技術人員按照本《指南》范圍和要求提出申請。對于合作申請的研究項目,應在申請書中明確合作各方的合作內容、主要分工等。
3.本聯合基金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須知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
(3)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聯合基金項目”,亞類說明選擇“集成項目”,附注說明選擇“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集成項目合作研究單位的數量不得超過3個。
(4)申請人應當按照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聯合基金相關的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申請書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5)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預算編報須知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科教〔2016〕19號)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6)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7)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8)資助項目在執行期間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發表論文、專著、專利、獎勵等,必須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青海省人民政府柴達木鹽湖化工科學研究聯合基金”資助。
4.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2017年9月8日16時)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并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2)提交電子申請書時,應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
(3)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將紙質申請書直接送達或者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以免延誤申請。
5.材料接收工作組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行政樓101房間)
郵 編:100085
聯系電話:010-62328591
6.聯合資助雙方聯系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郵 編:100085
聯系人:孫宏偉、張國俊
電 話:010-62327168
電子郵件:
sunhw@nsfc.gov.cn
zhanggj@nsfc.gov.cn
|
青海省科技廳
地 址:青海省西寧市西大街12號
郵 編:810000
聯系人:趙長建
電 話:0971-8244525
電子郵件:
qh824452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