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注意事項:
1、認真閱讀項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寫申請書。
2、電子版申請書務必于2018年4月12日12:00前在ISIS系統中提交,并聯系科發院基金辦進行審核。
3、請于2018年4月12日15:00前提交紙質版申請書(雙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時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4、重大研究計劃和聯合基金項目紙質版申請書由科發院統一報送。
5、聯系人
學院:黃禮平,陳小鋒 電話:027-87543032
學校:游超,邱進俊 電話:027-87543437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18.1.8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歐盟委員會環境生物技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指南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歐盟委員會(EC)簽署的合作文件以及雙方共同組織的研討會所確定的合作內容, 2018年,雙方將共同資助中歐雙方科學家在“環境生物修復新技術”領域(New biotechnologies for environmental remediation)開展的實質性合作研究項目。
一、項目說明
1. 項目設置
本項目只受理整體申請,每個項目的整體申請課題設置為3個。項目申請包括1份“項目申請書”和3份獨立的“課題申請書”,注意項目各課題之間的有機聯系,不受理針對部分研究內容或一個課題的申請。項目申請人必須是其中1個課題的申請人,負責提交“項目申請書”和所承擔的“課題申請書”。課題申請人負責提交各自承擔的“課題申請書”。
每個課題的合作研究單位不得超過2個。總項目依托單位和合計研究單位合計不得超過5個。
2. 資助領域:“環境生物修復新技術”領域(New biotechnologies for environmental remediation),領域具體說明詳見附件1。
3. 申請代碼: 中文申請書的申請代碼1必須選擇C01填寫, 不符合此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4. 資助強度:項目總資助強度每項不超過1500萬元人民幣(直接費用),而且每個課題的資助強度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5. 資助項目:2個項目。
6. 項目執行期:4年(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申請人應按管理辦法要求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項目執行期結束后應提交結題報告。
7. 申請程序及要求:中歐雙方申請人須分別按照雙方資助機構的要求提交申請。
歐方申請鏈接:http://ec.europa.eu/research/participants/portal/desktop/en/opportunities/h2020/topics/ce-biotec-04-2018.html
二、申請資格
1. 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2. 中歐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合作和優勢互補。
3. 歐方合作者應符合EU對成員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EU提交申請。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4. 更多關于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中歐(NSFC-EU)合作研究項目”屬于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1. 項目申請人和課題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2. 上年度獲得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項目申請人或課題申請人申請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3. 作為項目申請人和課題申請人申請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包括項目申請人和課題負責)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3項的范圍(參與承擔或者參與申請的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除外)。
4.《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報要求
1. 在線填報中文申請書路徑: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用中文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EU項目(中歐)”,然后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基金項目的批準號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2. 提交附件材料:
(1)英文申請書概要:中方項目申請人和各課題申請人須將歐方合作者向歐盟提交的英文申請書概要作為附件提交到ISIS系統中(概要撰寫說明見附件2)。
(2)雙方合作協議書:項目獲資助后,中歐雙方項目負責人須就合作內容及知識產權等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達成一致,并提交雙方負責人簽署的合作協議(合作協議書撰寫說明見附件3)。
3. 申請人將以上全部材料在線填寫和上傳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電子版申請書須經依托單位科研處在在線申報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陸ISIS系統審核確認后提交,未經確認的項目將無法成功提交。依托單位科研處審核確認后,申請人須打印系統生成的紙質申請書及附件,經申請人及參與人簽字、依托單位及合作單位蓋章確認后,寄送1份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101房間,郵編100085,電話:010-62328591)。歐洲處不直接接收項目申請材料。
4. 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4月12日16時。紙質材料集中接收期為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16時(法定節假日除外),紙質文件的郵寄以郵戳為準。
5. 其他申報要求:
(1)項目申請人及各課題申請人應當通過各自的依托單位提交申請書。
(2)“項目申請書”的英文名稱須與歐方提交的英文申請書的項目名稱保持完全一致。
(3)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所申請重大項目相關的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和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說明本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4)項目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書”中的“主要參與者”只填寫“課題負責人”相關信息;“簽字和蓋章頁”(可根據需求增加)中,“依托單位公章”須加蓋“項目申請人”所屬依托單位公章,“合作研究單位公章”須加蓋“課題負責人”所屬依托單位公章。
(5)各課題申請人提交的“課題申請書”中的“主要參與者”包括課題所有主要成員相關信息。“簽字和蓋章頁”中“依托單位公章”:須加蓋“課題申請人”所屬依托單位公章;“簽字和蓋章頁”中“合作研究單位公章”:已經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須加蓋單位注冊公章,沒有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須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歐洲處詢問。
注意:在準備申請材料或執行項目過程中,如果研究內容涉及動植物資源問題、數據管理與分享、動物/人體實驗等相關問題,項目申請人或承擔者及依托單位須嚴格遵守需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參見:http://health.nsfc.gov.cn/XiangGuanFaGui/)。
五、聯系方式
1. 國際合作局
聯系人:邱春紅 范英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合作局歐洲處
郵 編:100085
電 話:010-62327005,62325309
傳 真:010-62327004
電 郵:qiuch@nsfc.gov.cn, fanyj@nsfc.gov.cn
2. 生命科學部
聯系人:杜全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生命科學部
郵 編:100085
電 話:010-62329221
電 郵:duqs@nsfc.gov.cn
3. 歐盟聯系人: Dr. Carmen.DE-VICENTE,
電 郵: Carmen.DE-VICENTE-COLL@ec.europa.eu
附件:1 領域說明
2 英文申請書概要撰寫說明
3合作研究協議書撰寫說明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