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武漢市科協《關于開展2018年武漢市青年科技朝陽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武科協[2018]31號)文件,華中科技大學科協組織申報我校2018年武漢市青年科技朝陽計劃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我校理科、工科、醫科等院所及科研單位。
2、在我校工作并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非市科協和區科協所屬學會、協會、研究會的會員。
4、已獲得過武漢市朝陽計劃資助者不再重復申報。
二、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遵守科學道德,有嚴謹的治學態度和強烈的事業心。
2、在學術領域有重要發現或有創新性學術成果,在科研領域內取得顯著成就,得到專家和單位認可。
3、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內容是學科發展前沿和高新技術領域,具有高水平、高質量和重要影響。符合我國科技、經濟和社會發展方向、高新技術學科領域研究方向,同時也符合武漢市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建設重點項目的需要。
4、應邀于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第一次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5、年齡在35歲以下,含35周歲。
6、具有博士學位。
三、申報程序及材料
1、各院所、科研單位遴選本單位申報者,由校科協負責推薦報送武漢市科協國際部,校科協受理申報材料截止日期為2018年6月30日,逾期不再接收申報材料。
2、申報者須按要求填寫《朝陽計劃項目申報表》、《朝陽計劃項目經費申報表》、《朝陽計劃項目實施承諾書》。
3、申報者須提供如下附件材料:①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②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③職稱證(工作證)復印件,④所在院所開具第一次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證明、⑤會議邀請函英文原件及中文翻譯件、⑥第一作者錄選論文證明、⑦錄選論文英文摘要及中文翻譯件、⑧本學科專家教授對此次會議的情況介紹(專家簽名)、⑨曾獲得的科技進步獎、發明獎有關獎項證書復印件、⑩已完成國際學術會議總結材料(書面總結報告、參會照片、護照、簽證、機票、登機牌、酒店住宿等憑證材料)。
4、申報者先將準備好的申報材料(項目申報表、經費申報表、承諾書、10項附件材料)電子版提交校科協預審,待預審合格后,再打印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單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18年6月27日前遞交到學院辦公室。
四、資助標準
朝陽計劃項目的資助額度一般為2萬元。
五、注意事項
1、《朝陽計劃項目申報表》“聲明”欄本人簽名,“單位意見”欄學院領導簽署“同意申報”并簽名,再加蓋學院公章。
2、《朝陽計劃項目實施承諾書》本人簽名。
3、“第一次赴國(境)外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意指:申報者從未出國(境)參加國際學術交活動,有海外留學經歷和海外引進人才不屬申報范圍。
4、本次申報項目為2018年7月前已完成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上述申報表及附件材料須同時提供,未完成或正在完成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明年再申報。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