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已發布2018年項目集中申報期的評審結果,申請人可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查詢相關申請項目評審結果。自然科學基金委將以電子郵件形式向申請人發送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不予資助通知及專家評審意見。紙質批準資助項目通知隨后將寄發至依托單位。
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并有明確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相關事項詳見附件。并請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1、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接收工作自8月21日開始,9月7日16時截止。
2、申請復審須在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ISIS系統)在線填寫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表,并打印一份復審申請表,紙質申請表由申請人簽字后于9月7日16時前當面提交或以快遞方式寄送(以郵戳日期為準)相關科學部綜合處。
3、具有《復審管理辦法》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復審申請將不予受理。
(1)非項目申請人提出復審申請的;
(2)提交復審申請的時間超過規定截止日期的;
(3)復審申請內容或者手續不全的;
(4)對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等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的。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18年8月17日
附件
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
復審工作注意事項
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復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復審管理辦法》,詳見自然科學基金委官方網站首頁“政策法規”欄目)的規定,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可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的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提出復審申請
1.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接收工作自8月21日開始,9月7日16時截止。
2.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https://isisn.nsfc.gov.cn),在線填寫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表(以下簡稱復審申請表)并于9月7日16時前提交。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如有遺忘,可向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索取。
3.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打印1份復審申請表,確認紙質與電子復審申請表內容一致,并在紙質復審申請表上簽字。不予資助復審申請人應當將簽字后的紙質復審申請表于9月7日16時前當面遞交或以快遞方式寄送(以郵戳日期為準)相關科學部綜合處。
二、受理復審申請
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受理復審申請。請注意,具有《復審管理辦法》第八條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復審申請將不予受理:
(一)非項目申請人提出復審申請的;
(二)提交復審申請的時間超過規定截止日期的;
(三)復審申請內容或者手續不全的;
(四)對評審專家的評審意見等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的。
對不予受理的復審申請,由科學部告知復審申請人不予受理決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審查復審申請
1.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審查受理復審申請,審查依據是《復審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和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2.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科學部將在11月2日之前,將復審審查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3.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可通過信息系統隨時查看本單位復審申請人復審申請的提交情況與處理結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項目的不予資助復審工作參照上述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