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注意事項:
1、認真閱讀項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寫申請書。
2、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進一步壓實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主體責任的通知》(國科發(fā)監(jiān)〔2020〕203號)的要求,為加強我??蒲姓\信建設,防范學術不端風險,項目申請人在ISIS系統(tǒng)中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后必須簽署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科研誠信自查及承諾書.docx(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院系審核項目后由院系主要負責人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蓋章。
3、請務必于2021年5月10日前將《承諾書》送交學院辦公室,并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以便學校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未附《承諾書》或遲于學校通知截止時間提交的項目一律不予受理。
4、聯(lián)系人
學院:黃禮平、朱啟軍 電話:027-87543032
科發(fā)院:熊惠琴、游超、邱進俊 電話:027-87543437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荷蘭研究理事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荷蘭研究理事會(NWO)的雙邊合作協(xié)議,2021年度雙方將共同資助中國與荷蘭科研人員之間的合作研究項目。
一、 項目說明
?。ㄒ唬┵Y助領域。
2021年度資助領域為“Towards more sustainable and social local energy systems”,具體領域說明詳見附件1“資助領域說明”部分。
(二)申請代碼。
申請代碼1須選擇E06、E08或G0411。未按要求填寫申請代碼1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ㄈ┵Y助規(guī)模。
擬資助的項目數(shù)量不超過2項。
(四)資助強度。
中方資助強度不超過400萬元/項(直接費用),包括研究經(jīng)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五)資助期限。
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 申請條件
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蟹缴暾埲藨哂懈呒墝I(yè)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二)荷方申請人應符合NWO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WO提交申請。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中方團隊應至少含1個國內(nèi)合作研究單位,同時國內(nèi)合作研究單位數(shù)量不得超過2個(企業(yè)或社會機構視作國內(nèi)合作研究單位)。
荷方團隊至少含2個研究團隊,以及1家企業(yè)。
(四)合作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xiàn)強強合作和優(yōu)勢互補。
?。ㄎ澹╆P于申請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申請規(guī)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本項目屬于組織間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guī)定:
?。ㄒ唬┥暾埲送曛荒苌暾?/span>1項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
?。ǘ┱诔袚鷩H(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項目。
?。ㄈ┳鳛樯暾埲松暾埡妥鳛樨撠熑顺袚卷椖浚嬋刖哂懈呒墝I(yè)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shù)限2項的范圍。
?。ㄋ模┥暾埓a1選擇管理科學部申請代碼的申請人,需符合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科學部項目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聯(lián)合限制申請的有關規(guī)定,詳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97/。
(五)《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shù)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請注意事項
?。ㄒ唬┥暾埲俗⒁馐马?。
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nèi)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 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tǒng),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項目所屬科學部選擇界面,點擊“申請普通科學部項目”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qū))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xié)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xié)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NWO(中荷)”,然后按系統(tǒng)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3. 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實行定額補助的資助方式。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nèi)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科教〔2016〕19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國科金發(fā)財〔2019〕31號)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4. 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zhì)申請書。附件材料包括:
合作雙方共同撰寫的英文申請書(模板見附件2)。中英文申請書的基本內(nèi)容須保持一致。
合作協(xié)議(模板見附件3)。中荷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研究內(nèi)容、交流互訪計劃及知識產(chǎn)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簽署合作協(xié)議。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5. 中方申請人應遵守國家關于科學數(shù)據(jù)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認真閱讀附件1中“關于數(shù)據(jù)管理的說明”,在與荷方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撰寫本項目英文申請書中的數(shù)據(jù)管理方案(DMS)。
6. 項目獲批準后,項目負責人應遵守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受資助項目論文開放獲取的有關要求。本項目合作論文的開放獲取要求詳見附件1中“關于開放獲取”的說明。中荷雙方申請人需認真閱讀相關要求,就本項目合作論文出版事項協(xié)商一致后提交申請。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guī)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jīng)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范圍,依托單位應在規(guī)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請通過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上傳本單位項目申請清單,無需提供紙質(zhì)版。
關于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zhí)行。
項目獲批準后,需將申請書的紙質(zhì)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三)項目申請接收。
ISIS系統(tǒng)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16時(荷方申請截止時間為5月11日14時)。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項目聯(lián)系人。
五、結果公布
2021年底將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門戶網(wǎng)站國際合作欄目中公布審批結果。
六、項目聯(lián)系人
中方聯(lián)系人:徐進
電話:+86-10-62325351
Email: xujin@nsfc.gov.cn
中方申請人在線填寫申請書過程中如遇到技術問題,可聯(lián)系自然科學基金委ISIS系統(tǒng)技術支持。
電話:010-6231 7474
荷方聯(lián)系人:Berry Bonenkamp, Maaike Spiekerman
電話:+31 (0)70 349 44 16, +31 (0)70 349 40 94
Email: nsfc-nwo@nwo.nl
附件:
1. 申請說明
2. 英文申請書模板
3. 合作協(xié)議模板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