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注意事項:
1、認真閱讀項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寫申請書。
2、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進一步壓實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主體責任的通知》(國科發監〔2020〕203號)的要求,為加強我校科研誠信建設,防范學術不端風險,項目申請人在ISIS系統中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后必須簽署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科研誠信自查及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院系審核項目后由院系主要負責人在《承諾書》上親筆簽字蓋章。
3、請務必于2021年9月20日前將《承諾書》送交學院辦公室,并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以便學校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未附《承諾書》或遲于學校通知截止時間提交的項目一律不予受理。
4、聯系人
學院:黃禮平、朱啟軍 電話:027-87543032
科發院:熊惠琴、游超、邱進俊 電話:027-87543437
化學與化工學院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化學科學部關于2021年度第二期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的通告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專項項目管理辦法》(2018年9月10日第11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為加強學科發展戰略頂層設計,促進化學、化工領域學術交流和科學傳播等活動,化學科學部每年度發布兩期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的通告,現公開發布2021年度第二期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申請的通告。
一、定位、資助范圍
專項項目(科技活動項目)用于資助以促進化學、化工學科發展為目標的科技活動。本期專項項目包括以下3種類型:
1. 由中國學者發起,將會產生廣泛影響力的國際學術會議(下文簡稱“國際會議類”項目);
2. 對化學、化工學科領域發展發揮正向宣傳作用的科學傳播和科普活動(下文簡稱“科學傳播類”項目);
3. 對自然科學基金發展有益的戰略或專題研討(下文簡稱“戰略或專題研討類”項目)。
二、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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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項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者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正在博士后流動站或者工作站內從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不得申請專項項目。
(二)限項申請規定
本專項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2項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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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項項目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需求牽引,注重科學研究范式變革,鼓勵聚焦基礎科學研究領域開展戰略與管理研究和學術交流。本期主要受理將在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或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間進行的科技活動項目申請。
2. 本期專項項目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接收時間為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2日。
3.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通告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申請規定的相關內容,不符合指南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4. 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選擇“科技活動項目”,附注說明選擇“科學部綜合科技活動項目”,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B01-B09相應的申請代碼。
5. 項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應填寫為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或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申請書正文開始部分必須標注科技活動的類型:(1)國際會議類;(2)科學傳播類;(3)戰略與專題研討類。各類項目具體撰寫要求如下:
?。?span lang="EN-US">1)“國際會議類”項目應包括:舉辦科技活動的背景和意義,組委會組成情況、活動的起止時間、參加人員范圍、規模、潛在影響,重要報告名稱及其主講人介紹,預期活動成果等;
(2)“科學傳播類”項目應包括:科學傳播及科普活動的必要性與需求性、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有效傳播方式與載體形式、對學科發展的促進作用等。
?。?span lang="EN-US">3)“戰略或專題研討類”項目應包括:學科及研討專題的發展現狀、發展態勢、所面臨的挑戰與機遇,戰略與專題的研究目標、內容,研討方案,預期活動成果等。
6. 申請書附件應與所申請的類型相對應,具體要求如下:
“國際會議類”項目申請人在華舉辦的國際(地區)學術會議,若為國際學術組織發起的系列會議,申請書附件材料須包括相關學術組織授權舉辦會議的證明材料或主管部門正式辦會的審批文件掃描件。
7. 申請人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的補充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國際會議類”項目在預算說明書中除對項目各項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測算理由進行說明外,還應對會議整體預算及基本情況進行說明。
8.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申請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關證明材料、審批文件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9.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應在項目接收工作截止時間前(2021年9月22日16時)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同時在線提交項目申請清單。2021年自然科學基金委全面實行無紙化申請,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10.請申請人注意:
(1)上一年度已獲本類型項目資助的申請人原則上不得再次申請科技活動項目。
(2)請嚴格按照申請注意事項填報申請書,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咨詢聯系方式
1. 填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可聯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協助解決,聯系電話:010-62317474。
2. 其他問題可咨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化學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董亮亮、黃艷;
電話:010-62328295、9320;
Email:chemoffice@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