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2015年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材料的通知
各院系:
現接到教育部全國資助中心通知,根據《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15號)規定,為做好中央部門直屬高校2015年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現將本次補償代償申請材料報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報送材料
(一)畢業生向學校資助中心提交的申請材料(由院系統一收集上交)
1、學生本人填寫的《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兩份,詳見附件1);
2、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復印件(兩份);
3、根據需要,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的有關證明材料(包含二次分配證明、實際工作點證明等相關材料)(兩份原件、模板見附件2);
4、學生銀行卡號基本信息和貸款代償信息電子檔,要求見附件。
注1:1.已經還完國家助學貸款的申報學生辦理學費補償即可(原貸款中國銀行卡不注銷),需統計學生銀行賬號信息,另只有曾辦理過貸款,現還完貸款申報學費補償的學生需要填寫附件3中的貸款基本信息一欄,未辦理貸款的學生不需要填寫
2.學費補償學生建議首選報送大學生活動中心樓下中國工商銀行,或者是中國銀行卡信息
3.請各院系輔導員老師嚴格按照附件4填寫附件3匯總表,特別是匯總表上的就業單位詳細地址一欄一定要詳細到村一級。(以往院系上交的匯總表總是需要再重新統計,若今年填寫不合要求,將重新返回重填)
4.所有申報材料請院系仔細初審后,于2015年12月10日下午5:00之前準時交至資助中心辦公室。
5.所有辦理了貸款代償的畢業生必須按照原定還款計劃先還款。
注2:
1.相應申請材料請寄到湖北省武漢市華中科技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學工組渠冰,聯系電話87556784.
2.相應電子檔材料請發到郵箱2720895983@qq.com,備注真實姓名。
3.請盡量提前一個月寄過來,方便學院核對工作。
4.學生務必保證申請材料詳實無誤,按要求認真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