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中科技大學教務處《關于做好我校2016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學院研究決定,將具體工作實施辦法制定如下:
一、推免生推薦條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應屆畢業生;
2.品行端正,無任何違法違紀處分記錄;
3.加權平均成績居本年級或專業排名的前50%,通過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4.通過國家大學外語四級考試;
5.修讀本專業核心課程無不及格記錄。
二、推免指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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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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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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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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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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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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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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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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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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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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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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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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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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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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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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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業核心課程
專業核心課程認定:
應化專業:無機化學 分析化學 有機化學 物理化學 高分子化學
化工專業:微積分 化工原理 化學反應工程 化工工藝學 物理化學
光材專業:微積分 無機化學 分析化學 有機化學 物理化學
四、綜合成績評定
1. 綜合成績 = 平時成績+獎勵分*30%。
平時成績為前三年必修課及專業選修課歷年加權,以重修前考試成績確定(以HUB系統中重修前加權成績為準)。
2. 前三學年有必修課及專業選修課成績不及格的學生不能獲得免推資格。
五、推薦免試研究生獎勵細則
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在《華中科技大學推薦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和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獎勵細則》的基礎上增加如下獎勵:
1. 獲湖北省大學生化學實驗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者,分別獎勵1分、0.5分;
2. 獲湖北省大學生化學創新成果(論文)大賽一等獎、二等獎者,分別獎勵1分、0.5分;
3. 獲“三井杯”全國化工設計大賽全國特等獎、一等獎者,分別獎勵1.5分、1分,獲華中賽區一等獎者獎勵1分,其他獎項參照說明。
4. 獲“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同學,限排名前四的同學享受指標單列,其他同學(限排名前五)按照附件二41-42(省賽標準)進行加分。
5. 獲我院“五星寢室評比”總分一等獎的同學,獎勵0.5分;獲得總分二等獎的同學,獎勵0.2分;歷年獲得多次獎勵的同學,加分上限為1分。
六、破格推免生推薦條件
按學校規定細則執行。
七、推免生工作流程
1. 9月14日:各院(系)成立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本院(系)推免生推薦管理辦法,并提交至教務處審核備案;各院(系)向學生公布推免生推薦管理辦法及推免生指標分配計劃;
2. 9月15日:申請破格免推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請及有關成果、獎勵證明原件等材料,院(系)審核后,提交教務處;
3. 9月16日:申請推免的各位同學將加分材料(紙質檔復印件,裝訂)遞交至各班班長處;加分匯總(電子檔)發送至各班班長處;以班級為單位將紙質檔交至學院213辦公室,電子檔發送至huaxuejob@hust.edu.cn。
4. 各院(系)及相關單位進行推免生選拔、考核;加權平均成績均統一按照重修前課程成績計算并排名,擇優確定推免生名單并在院(系)內公示;
5. 9月19日:選拔2+2或2+3輔導員、研究生支教團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的推免生由學生處根據教育部和學校下發的年度計劃,公布用人信息,面向全校各院(系)公開招聘;
6. 9月17日:學校推免生專家評審小組評定由院(系)提出的申請破格推免的學生材料,評選出破格推免生名單,并由學生所在院(系)張榜公示;
7. 9月22日:依據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下稱推免服務系統)要求填報推免生表格;
8. 9月23日:各院(系)及相關單位上報推免生名單及推免生信息表到教務處;醫學院推免生名單由醫學院教務辦統一上報;
9. 9月23日:教務處向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交2016屆擬公布推免生名單,經領導小組決議通過;
10. 9月24日:教務處向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報2016屆我校推免生名單。
推免工作全部結束前,請所有相關同學妥善保留各類加分證書原件,以備查詢。
如各位同學對《實施辦法》有異議,請將意見發送至huaxuejob@hust.edu.cn。
化學與化工學院
二O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