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超期在站博士后人員做退站處理的公告
根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2017】20號)規定,按照《關于對違反規定博士后人員辦理退站的通知》(中博基字【2018】15號)要求:在站時間超過6年的博士后人員,設站單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須予以退站。
為規定博士后管理,研究決定對王曉恩等7名超期在站博士后做退站處理。
附表:按退站處理博士后名單
序號 |
姓名 |
博士后編號 |
進站時間 |
1 |
王曉恩 |
107568 |
2011-08-30
|
2 |
金云霞 |
129482 |
2013-07-02
|
3 |
李新春 |
148829 |
2014-10-27
|
4 |
Dandu Damodara |
154032 |
2015-03-13 |
5 |
pandiselvi |
155328 |
2015-04-24 |
6 |
KARUPPIAN SEKAR PRAKASH |
183109 |
2016-11-17 |
注:按進站時間排序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