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與化工學院關于推薦2023屆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華中科技大學教務處《關于做好我校2023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學院研究決定,將具體工作實施辦法制定如下:
一、化學與化工學院2023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
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院推免生推薦管理辦法以及推免生的選拔、考核。成員如下:
組長:江洪洋、譚必恩
副組長:龔躍法、聶紅波
成員:廖永貴、廖榮臻、李寶、王鋒、周興平、朱大建、吳映輝、劉趙昊旻
二、推免生推薦條件
1、我校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想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
3、遵紀守法,品行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學術不端行為記錄;
4、已完成培養計劃前 3年學分要求,補考重修后無課程不及格情況;
5、加權平均成績居本年級或專業排名的前 50%(化學拔尖班不受此限制,但加權平均成績不得低于80分);
6、通過國家大學外語四級考試;
7、注重全面發展,在雙創、體育、藝術活動等方面表現良好;
8、原則上應為不計劃本科畢業后赴國(境)外留學的學生。
三、推免指標分配
專業 |
化學拔尖班 |
化學 |
應用化學 |
總和 |
學生人數 |
21 |
35 |
55 |
111 |
推免指標 |
13 |
8 |
12 |
33 |
注:專業學生人數不包括因學習困難學籍異動(留級)的同學。
四、綜合成績評定
綜合成績 = 必修課加權(重修前)+獎勵分(獎勵分最高分不超過10分)
五、推薦免試研究生獎勵細則
1、已下發獎勵細則中未特別說明的比賽項目,根據學校加分細則中項目等級分別參考上表中B級或C級賽事項目獎項獎勵標準加分。
2、其他未列入的國家級和省級化學、化工學科競賽按獎項經學院審核專家組認定級別后參考相應級別獎勵標準加分。
3、所有獎勵分總和計入綜合成績,且計算后獎勵分最高不超過10分。
六、推免生工作流程
1、學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本院推免生推薦管理辦法,并提交至本科生院審核備案(9月17日前);
2、學院向學生公布推免生推薦管理辦法及推免生指標分配計劃(9月17日前);
3、學院進行推免生選拔、考核;申請參與推免的同學填寫附件1并打印,同時將紙質證明材料于9月18日18:00之前交至東三樓325教務科,過時未提交視作放棄參與推免加分。
4、對申請參與推免的同學綜合成績進行排名,擇優確定推免生名單并在學院內公示(9月19日前);
5、研究生支教團等推免生的選拔由校團委根據下發的年度計劃,公布用人信息,面向全校各院(系)公開招聘(9月19日前);
6、學院依據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下稱推免服務系統)要求填報推免生表格,表單格式及基礎數據由本科生院提供(9月19日前);
7、學院上報推免生名單及推免生信息表到本科生院(9月22日前);
8、本科生院向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交2023屆擬公布推免生名單,經領導小組決議通過后,向社會公示(9月22日);
9、本科生院向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報2023屆我校推免生名單(9月23日)。
10、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前往校醫院體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推免工作全部結束前,請所有相關同學妥善保留各類加分證書原件,以備查詢。
如各位同學對《實施辦法》有異議,請將意見發送至444382360@qq.com。
化學與化工學院
202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