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本科班級:
我院即將開展2012—2013學年度本科生先進個人評選及獎學金評定工作,請各班級按照校發文件《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先進個人評選及獎學金評定辦法》等相關要求,依據分配到我院、年級、專業的名額,做好本次評選和評定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評定的國家級獎學金、校級人民獎學金和先進個人榮譽稱號有:
1.國家獎學金;
2.國家勵志獎學金;
3.學習優秀獎學金;
4.學習進步獎學金;
5.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
6.文體活動優秀獎學金;
7.自強獎學金;
8.校三好學生;
9.校優秀學生干部;
二、評選要求及說明
1.請各年級、班級嚴格把關,以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細致地進行本次評優評獎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則取消學生本次評優資格;
2.每個班級必須由全班同學推選成立獎助學金評審小組,同年級同專業各班評審小組集中在一起進行本年級本專業的獎助學金評選;
3.一名學生一整個學年度內獲得獎助學金的總額不超過11000元
4.每一位同學必須在9月30日之前完成學生綜合服務系統中行卡號和工行卡號的填寫;2013級新生在10月9日晚上之前完成;
5.所有獲得獎助學金的同學,不論金額多少,都可以申請學校和院系的勤工助學崗位,以勤代補所得酬勞不受資助上限限制;
6.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直接獲得校三好榮譽稱號。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必須達到校三好學生的評選條件才可獲得校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獲得學習優秀獎學金及人民獎學金中其他任一獎學金是獲得校三好的必要條件,并不是充分條件;
7.校三好學生標兵必須從當年獲得“國家獎學金”的“校三好學生”當中產生,如發現候選人不符合條件,將取消參評資格;
8.上年度校十大自強大學生標兵在學習成績和義工工時滿足的條件下直接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上年度學院評出的自強大學生標兵在學習成績和義工工時滿足的條件下直接獲得自強獎學金;
9.國家助學金必須評定給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堅決杜絕平均分配、“輪流坐莊”等現象的發生。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中包含“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故學生的學習態度和學生的生活節儉程度必須考量。今年的國家助學金分3000和2000兩個等級。
三、各項獎學金及榮譽稱號申報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嚴格遵守《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明禮誠信,為人正派,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具有團結協作精神;
3.當學年度所有必修課和限選課程全部及格(以補考、重修前成績為準);
4.當學年度未受到校紀處分;
5.長期、主動參加某一項公益活動。
(一)獲國家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習態度認真,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鉆研精神。上學年在本專業成績排名位于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2.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到學校要求;
3.課程設計(論文)、實習、實驗課考核成績均在良好以上;
4.愿意在獲獎后的當學年進行額外不少于10個小時的義務工作。
(二)獲國家勵志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通過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證體系認證,且被認定為“品學兼優的特困學生”,且生活儉樸;
2.自強自立,奮發進取,能克服各種現實困難;
3.上學年在本專業成績排名位于前25%,且沒有不及格科目;
4.愿意在獲獎后的當學年進行額外不少于10個小時的義務工作。
(三)獲學習優秀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習態度認真,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鉆研精神。上學年在本專業成績排名達前15%;
2.二年級及以上學生國家大學英語四級考試達到學校要求;
3.課程設計(論文)、實習、實驗課考核成績均在良好以上。
(四)獲學習進步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習態度認真,或明顯轉好;
2.在本專業中的成績排名進步明顯。
(五)獲自強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自強自立,奮發進取,能克服各種現實困難。
2.熱愛集體,積極參加班級、院系或學校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
3.學習認真,上學年學習成績排名達本專業前50%。
(六)獲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學習刻苦,成績良好,上學年學習成績排名達到本專業前50%。
2.擔任各級學生組織(含社團)干部一學年及以上。
3.積極熱情地做好所承擔的社會工作,有奉獻精神,不怕困難,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大膽工作,講究方法,能力突出,成績顯著。
(七)獲文體活動優秀獎學金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認真組織并參與院、系級以上(含院、系級)的各類文藝、體育活動2次以上;
2.在院系舉辦的各類文體活動或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第一名,個人前三名;或在全校舉辦的文體活動或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三名,個人前六名。
(八)獲校三好學生榮譽稱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獲“學習優秀獎學金”,并至少同時獲得學習進步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文體活動優秀獎學金、自強獎學金中的任意一項;
2.獲國家獎學金同學自動獲取校三好榮譽。
(九)獲校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評選條件,獲得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者即可獲得校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
(一)評選機構的設立
本次先進個人評選及獎助學金評定,需經班級評審委員會、年級評審委員會和學院資助工作辦公室三級審核。
班級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約7人左右,具體成員為班長、團支書、資助委員、一名黨員、一名女生、一到兩名群眾。負責班級的評審工作。參評學生需提交書面申請。班級范圍評選,評選模式自選,要做到公平公開公正。每個獎項的評定,需附上班級評審委員會意見,最后團體署名之后文字檔統一交給資助工作辦公室審核。學院資助工作辦公室統一審核之后確定最終名單并進行公示。
年級評審委員會由年級輔導員、年級主要學生干部和若干普通學生組成,負責年級的評選結果審核。約占年級總人數的10%。資助工作辦公室由院系黨總支副書記,所有輔導員和學院學生資助助理組成。
(二)評選順序及時間
我院本科生獎助學金評獎順序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人民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采用公開答辯的形式,由學院資助工作辦公室直接組織。國家勵志獎學金、人民獎學金的評選和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和由年級評審委員會負責。
今年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9月26日 學院召開國家獎學金評定公開答辯會
9月27日 各年級評選國家勵志獎學金
9月28—9月29日 各年級評選人民獎學金、三好、優干
10月10日 各年級評定國家助學金
10月11日 學院公示獎學金評選和助學金評定結果
請各年級在以上時間內完成本年級先進個人評選和獎助學金評定工作。
化學與化工學院
資助工作辦公室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