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黨〔2016〕39號
各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
自2011年5月中國共產黨華中科技大學第三次代表大會召開以來,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校黨委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黨章黨規、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推進學校改革與發展,各項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為進一步加強黨的建設,推動學校各項事業發展和世界一流大學建設,經校黨委研究決定,并報中共湖北省委和教育部黨組批準同意,定于2016年6月召開中國共產黨華中科技大學第四次代表大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會的主要任務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黨章黨規、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積極踐行"三嚴三實"要求,進一步推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系統回顧總結第三次黨代會以來學校事業改革發展的主要成績和經驗,深刻領會并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集思廣益,凝聚共識,進一步明確學校未來的發展目標和思路,奠定未來五年學校發展的思想基礎,動員和團結全校廣大黨員和師生員工,銳意改革、大膽創新、奮力拼搏,為實現建設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斗。
二、大會的主要議程
1.聽取和審查中共華中科技大學第三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2.聽取和審查中共華中科技大學第三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3.選舉產生中共華中科技大學第四屆委員會;
4.選舉產生中共華中科技大學第四屆紀律檢查委員會。
三、黨代表名額及構成原則
黨代表名額:根據《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關于基層黨組織黨代會代表名額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按照"有利于黨員了解和直接參與黨內事務,有利于討論決定問題的原則",經湖北省委批準,我校本次黨代會的代表名額確定為300名。
黨代表構成原則:根據黨代會任務的要求,黨代表由在崗教職工黨員、離退休黨員和學生黨員代表組成,主體應為各級領導干部、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等在崗教職工,其代表數應不少于代表總數的85%。代表中女代表應不少于20%。14名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作為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在其組織關系所在的黨組織參加選舉,不占該選舉單位代表的名額。
四、黨代表條件及產生辦法
黨代表條件:中國共產黨華中科技大學第四次代表大會的代表應是共產黨員中的優秀分子,能夠較好地體現黨員先進性要求。一般應具備的條件是:(1)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校黨委的決策部署,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和較強的議事能力。(2)紀律意識強:自覺遵守黨紀黨規,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嚴明組織紀律,黨員意識強,認真履行黨員義務,積極參加黨員組織生活,公道正派,清正廉潔,密切聯系群眾,能如實反映本選舉單位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意見,正確行使黨員的權利。(3)發揮作用好:在本職工作和完成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中起表率作用并成績顯著。(4)正式組織關系在我校的有選舉權的黨員。
黨代表產生辦法:(1)根據黨員人數和代表應具有廣泛性的原則,校黨委將名額分配到各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2)各選舉單位嚴格按照代表的條件,根據分配的名額、代表結構的指導性意見,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在提名推薦的基礎上,由基層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員會(或擴大會議)按照代表的條件、代表結構根據多數黨組織和黨員的意見,經過充分醞釀協商,確定代表候選人建議人選(含20%差額人數),報校黨委組織部審查;(3)各選舉單位采用直接差額(差額20%)選舉的辦法,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代表;(4)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對各選舉單位的選舉程序和報送的代表名單進行審查,如發現代表產生不符合規定的程序,應責成原選舉單位重新進行選舉,與代表條件不相符的,應責成原單位撤換。各單位推選的代表,經審查合格后,由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寫出報告,經校黨委常委會討論同意后,方獲得正式資格。
五、日程安排
各單位應在6月15日前結束代表的選舉工作,并于6月15日18:00前將代表選舉情況書面報告連同代表登記表、代表情況統計表一并報校黨委組織部。
中國共產黨華中科技大學第四次代表大會的召開,是我校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校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和各項組織工作,認真組織廣大黨員學習黨章黨規、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進行黨性黨風黨紀的教育,不斷增強黨的意識、黨員意識,認真開好第四次黨代會,進一步增強學校各級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把廣大黨員和師生員工組織起來、動員起來,為創建世界一流大學而努力奮斗。
附件:1.中國共產黨華中科技大學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表
2.中國共產黨華中科技大學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登記表
3.中國共產黨華中科技大學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情況統計表
中共華中科技大學委員會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