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辦理及補辦流程
作者: 發布:2015-12-15 15:07:50 點擊量:
一、辦理黨組織關系轉接的普通黨員(畢業三個月內辦理,以畢業證時間為準,此后不再受理),請下載附件一、附件三,手寫簽字,至學院辦理。
二、辦理黨組織關系改派、補辦的黨員,請下載附件一《轉組織關系介紹信登記表》,附件二《華中科技大學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補辦申請表》、附件三《黨組織關系轉接簽領單》、附件四《畢業、過期、改派等期間思想政治表現證明》(從畢業之日/開具介紹信之日起到回校進行再次辦理期間的證明,該證明需蓋章),認真填寫,并在簽名處手寫簽字,至學院辦理。
三、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開出6個月內(以介紹信上開出日期為準),出現過期、改派、遺失等情況時,可對介紹信進行補辦。若介紹信開出超過6個月,不予補辦。
四、補辦介紹信時需交回原介紹信,在介紹信有效期內進行補辦可由原所在院系直接補辦。若介紹信已過期,則需由本人填寫《附件一、二、三、四》,申請表由原所在院系黨組織簽字蓋章后,與原介紹信一起交至組織部進行審批。
五、介紹信遺失或其他原因未能交回原介紹信,補辦新介紹信時若開往單位與原介紹信開往單位不一致,則需原介紹信開往單位開具未接收組織關系證明,若一致,則不需開具相關證明。
六、補辦介紹信相關材料齊全,經審批通過,即可在黨員管理信息系統中補辦打印介紹信。申請表、原介紹信、補辦介紹信存根等相關材料留存組織部備查。
七、將補辦好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發給黨員本人,由黨員本人在有效期內交至接收單位黨組織。并由黨員本人督促接收黨組織郵寄或傳真回執聯(第三聯),將第三聯交至原所在院系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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