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支部: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深化“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的通知》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規范基層黨組織換屆是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一項基本制度,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必然要求。推進換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選好配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對保障和發揮好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戰斗堡壘作用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換屆工作全過程,把規范黨組織換屆作為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加強領導和統籌,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確保換屆工作有序健康平穩進行。
二、黨支部換屆
(一)換屆的籌備
1.向學院黨委呈報關于進行換屆的請示。黨的支部委員會(以下統稱“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任期屆滿前三個月,經與學院黨委溝通后,召開黨支部委員會全體會議,研究換屆有關事宜,形成關于換屆的有關意見。會后應及時向學院黨委提交關于召開黨員大會進行換屆的請示,經黨委審查通過并批復后,開始相關籌備工作。
2.做好學習宣傳工作。黨支部應利用“三會一課”“支部主題黨日”等形式,對黨員進行宣傳教育,使黨員充分認識黨支部規范換屆的重要意義,熟悉相關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正確行使黨員的權利及義務,強化換屆工作紀律。
3.認真準備會議相關文件。黨支部應認真準備向黨員大會報告的文件材料,包括黨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黨費收繳使用管理情況報告等。
(二)委員會的選舉
1.委員會委員的名額。黨支部委員會委員名額一般為三至五名,最多不超過七名。黨員人數不足七人的黨支部,不設委員會,只設書記一名,必要時增設副書記一名。
2.委員會委員的產生。①組織推薦提名。召開黨支部委員會全體會議,根據學院黨委批復的委員名額和班子結構要求,提出新一屆委員會的組成原則。組織支部黨員按照相關要求進行醞釀、推薦。②確定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召開黨支部委員會全體會議,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研究確定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差額人選一般不低于委員名額的百分之二十),并從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中等額研究確定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③向學院黨委呈報關于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黨支部應及時向學院黨委提交關于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④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經學院黨委審查通過并批復后,產生委員候選人名單。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進行選舉,產生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
(三)選舉的實施
召開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全體會議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實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進行正式選舉時,候選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一半,始得當選。
1.召開黨員大會。黨員大會一般由黨支部書記主持。黨員大會的主要議程包括:聽取和審議有關報告;通過選舉辦法;通過監票人、計票人名單;宣讀學院黨委關于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批復;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等。
2.召開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新一屆黨支部委員會后,即應召開黨支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并確定委員分工。
3.未設立委員會的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產生。由全體黨員充分醞釀提出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人選,經學院黨委審查通過并批復后,召開黨員大會,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
4.向學院黨委呈報關于換屆結果的請示。黨支部應及時將關于換屆結果的請示報學院黨委審批。黨委批復后,換屆工作結束。
三、紀律和監督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院黨委主要負責人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加強對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的領導,及時研究黨支部換屆工作,每年年初要對所轄黨支部的換屆情況進行梳理,做出相應工作計劃,抓好規范換屆。
(二)堅持問題導向。對任期屆滿、應當換屆的黨支部,學院黨委要提前深入了解情況、逐一分析研判。對軟弱渙散的黨支部,要先整頓再換屆;對黨組織設置不合適或隸屬關系不順的黨支部,要先行作出適當調整;對新成立的黨支部,可由學院黨委指定臨時負責人,經過一段時間條件具備后,再進行選舉;對因工作調動、退(離)休等原因出現委員缺額,如果工作需要,可以召開黨員大會進行補選。
(三)強化督促檢查。要建立健全按期換屆工作督促檢查機制,加強對黨支部按期換屆情況的定期檢查,規范換屆檔案工作,加強痕跡管理,對請示批復、工作報告、選票等相關材料進行妥善保管。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黨支部任期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應報學院黨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對違反換屆工作紀律的黨組織和黨員,應根據問題的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給予組織處理。
中共華中科技大學化學與化工學院委員會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